2007年福建省春季公务员招考笔试时间笔试科目内容及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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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建省人事厅 2007-1-12 17:52:15 |
试 考试包括笔试(公共科目、专业科目)和面试。 (一)笔试 1、笔试科目: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,笔试公共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(A)和《申论》;报考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,笔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(B);《招考简章》中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别。 报考法院、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,以及报考公安类(含森林公安)职位的,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。 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,按管理权限,省直单位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批准,设区市单位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,并在《招考简章》中公布。 2、笔试内容: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《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(见上述网站)。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。 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专业科目笔试,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,其考试范围为《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》中的法理学、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等八个部分。公安类(含森林公安)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的考试复习用书为《公安基础知识》(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)。 3、笔试时间:所有考生于2007年2月10日上午8:00-10:00考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A或B试卷;报考法院、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(含森林公安)职位的考生,上午11:00-12:00考专业科目;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,下午2:30-5:00考《申论》试卷。 4、笔试地点: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或省直共10个考场中的任一个参加考试。省直笔试考场设在福州市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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